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行政救濟法
ADMINISTRATIVE REMEDY LAW 
開課學期
97-2 
授課對象
司法組  
授課教師
林明昕 
課號
LAW3161 
課程識別碼
A01 33120 
班次
02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1,2(8:10~10:00) 
上課地點
社法14 
備註
修畢民訴上再修者尤佳。
總人數上限:10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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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

詳見上傳之課程大綱 

課程目標
本行政救濟法,限於講課時間之考慮(計一學期二學分),將以「行政爭訟(Verwaltungsstreit)」為重心,講授「行政爭訟制度」、「行政爭訟之法律關係」、「行政訴訟之『合法』與『有理由』」、「行政訴訟之程序」、「訴願作為訴訟之前置程序」及「暫時權利保護作為訴訟之附屬程序」等與我國現行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有關之五大單元的各種重要議題。 
課程要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詳見上傳之課程大綱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